說明與資源
.my 馬來西亞網域申請條件與註冊說明
我們提供 .my 及 .com.my 域名類型供申請,各別申請條件如下:
| 類別 | 說明及申請條件 |
|---|---|
| .my | 沒有任何限制,任何一個國家的個人或企業均可提交註冊申請。 |
| .com.my | 1. 註冊人必須是在馬來西亞所註冊的公司或組織;並需配合提供註冊局要的的證明文件供審核。 2. 若不符合此規定但仍有申請需求,可採加購代理人服務方式註冊。(於申請時採「需要代理人服務」方式申請,無需提供證明文件,但仍需經註冊局審核) |
.com.my 申請所需繳交證明文件:
- 組織或公司 – 請提供 SSM(公司營業執照)
提醒您:
- 證明文件須於付款完成後「7天內」提交,未於時效內提供系統將自動刪除本次註冊申請,且無法申請退款;若您仍欲申請該域名,須重新進行申請註冊流程。(MYNIC 規定)
- 證明文件提供後,註冊局將於 24-48 小時內進行審核,審核通知才算成功註冊。(採「需要代理人服務」方式申請之域名,雖不需提交證明文件,但一樣需等待註冊局審核)
- 註冊局於假日不提供審核作業,請於週一~週五匯智客服時段 (09:00~19:00) 進行下單及回傳證明文件,避免證明文件來不及回傳導致註冊失敗。